保險牌照服務內容:
保險經紀牌照、保險代理牌照、保險公估牌照、人壽險牌照
什么是保險牌照?
保險牌照就是保險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一般包括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和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
保險牌照是由中國保監會統一設計和印制,授權給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和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的許可證,實行全國統一編碼,加蓋中國保監會印章方可生效。不經營保險業務、保險資產管理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無須取得保險許可證。
擁有保險牌照后可以承保人民幣和外幣的各種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人身保險等保險業務;辦理各種國內、國際再保險業務和法定保險業務;與國外保險及其有關機構建立代理關系和業務往來關系,代理外國保險機構辦對損失的鑒定和理賠等業務及其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隨著保監會監管措施的實施,保險牌照的下發進一步收緊。
保險牌照申請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注冊資本要求:
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于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